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種權利係為實現以廣播電視表達意見之自由?
(A)以相同時段澄清廣電媒體錯誤報導內容之權利
(B)以合理費率使用廣電媒體報導時段宣揚政治主張之權利
(C)要求傳播媒體報導特定事件之權利
(D)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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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3), B(903), C(372), D(5412), E(0) #2128485
統計: A(563), B(903), C(372), D(5412), E(0) #2128485
詳解 (共 8 筆)
#3846705
釋字第 364 號
憲法第11條表現自由之意涵?
解釋文: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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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9250
(A)以相同時段澄清廣電媒體錯誤報導內容之權利
(B)以合理費率使用廣電媒體報導時段宣揚政治主張之權利
(C)要求傳播媒體報導特定事件之權利
(D)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
由黃底字字面意思即可看出非表達意見自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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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192
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J364
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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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6708
平等接近使用(人人皆可以)用廣播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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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3783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364 號解釋,人民得請求接近使用媒體,係屬於憲法保障之下列何種權利?
言論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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