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9 學校聘任教師,依據教師法規定,凡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 員會作成教師解聘或不續聘之決議,或依同法第 18 條規定作成教師終局停聘之決議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幾日內報主管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
(A) 1 日
(B) 3 日
(C) 10 日
(D)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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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2019/12/19)
教師法 第26條(教師解聘、不續聘或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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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鄭小毛 高一上 (2020/01/01)

第 26 條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或不續聘之決議,或依第十八條規定作成教師終局停聘之決議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十日內報主管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涉有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或第十八條規定之情形,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未依規定召開、審議或決議,主管機關認有違法之虞時,應敘明理由交回學校審議或復議;屆期未依法審議或復議者,主管機關得敘明理由逕行提交教師專業審查會審議,並得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責任。
前項教師專業審查會之決議,應依該案件性質,以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原應經之委員出席比率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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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12/15)

教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

第 26 條 第一項
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或不續聘之決議,或依第十八條規定作成教師終局停聘之決議後,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十日內報主管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

類題
15.依「教師法」規定,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依規定作成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幾日內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
(A) 三十日
(B) 二十日
(C) 十五日
(D) 十日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95年 - 95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2592


答案:D
難度:適中

4.學校教師評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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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學校聘任教師,依據教師法規定,凡經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