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enshine羅森祥、Hunter杭特‧直接教學法Direct I:
教師直接陳述教學目標,學生透過訂正性回饋伴隨練習,以達精熟。
〈教導學生記憶事實,學習動作技能,教師負起組織及呈現教材的責任,學生主要任務在接受學習。〉
1. 教學方式:解釋、舉例、練習回饋。
2. 適用情境:低能力、初學者。〈記憶事實、學習動作技能、讀、寫、算。〉
3. 教學步驟:
複習舊知識→陳述教學目標→呈現新教材→訂正性回饋→獨立練習。
如果是教材的結構化-應該就是布魯納了!!
16.對直接教學法的描述下列哪一項是正確的?(A) 對智能障礙學生有效,但對其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