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化教育計畫內容:
一、學生認知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溝通能力、人際關係、情緒、感官功能、 健康狀況、行動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之現況。 二、學生家庭狀況。 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五、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六、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 七、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 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班)之時間及項目。 九、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一○、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職)三年級學生 之轉銜服務內容。
下列何者不是決定幼兒能否接受特教服務及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的依據?(A)幼兒發展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