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本法第六條教育應本中立原則。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宗教活動。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這是那項法令所規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