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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法規,不得牴觸國家法律,係基於下列何種原則?
(A)法律保留原則
(B)國家主權原則
(C)法律優位原則
(D)中央與地方均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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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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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國三下 (2020/01/11)
「法律優位原則」,即所謂「消極」的依法行政,係指行政機關本於法定職權,對任何行政行為或行政活動,所發布之行政命令,均不得與法律相 「牴觸 」,亦即在法規位階上,行政命令與行政處分等各類行政行為, 應均低於法律,因而法律之效力高於此類行政行為。 基於憲法所定「主權在民」的民主原則,行政權的行使應基於國民意思,為國民謀求利益,故代表人民的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自應優越於行政機關所頒布的行政命令。我國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同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jeff340606 國一下 (2020/11/26)

牴觸→優位


授權→保留

9F
woter 小一上 (2021/01/06)

法律優位 : 消極的不牴觸法律

法律保留 : 積極的依法行政 (任何行政行為 有法律明確授權) 

10F
秦晴(阿摩題目和課本,沒有 (2021/04/27)

關鍵字:牴觸.

17 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法規,不得牴觸國家法律,係基於下列何種原則?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