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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及保險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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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保險法規-第三章 人身保險與稅法#73868
> 試題詳解
214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16 歲之未成年子女之扣除額應為
(A)220 萬
(B)180 萬
(C)45 萬
(D)250 萬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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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7), C(12), D(80), E(0) #1923773
詳解 (共 1 筆)
raye chia
B1 · 2019/12/13
#3709927
50+(20-16)*50=250
(共 1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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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試題
210 納稅義務人為其 (A)配偶 (B)兄弟姐妹 (C)本人 (D)受扶養之直系親屬 投保之人身保險費,無法從列舉 申報扣除綜合所得稅
#1923769
211 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配偶與子和女共同繼承時,配偶的特留分為應繼分之二分之一(B)納稅義務人為 自己投保之人身保險費可採列舉扣除額之方式申報,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扣除(C)被保險人未指定身故受 益人時,該筆死亡保險金做為被保險人之遺產(D)配偶與子和女共同繼承時,配偶之應繼分為遺產總額 之二分之一
#1923770
212 王先生生前在壽險公司投保 20 萬元的死亡保險,未指定受益人,另有債務 25 萬元,假設王先生除了 保險金外,沒有其他財產,而王先生僅有一子小明,小明向法院表示拋棄繼承,則小明(A)須償還債務 五萬元(B)可繼承 20 萬元保險金(C)不繼承保險金也無須償還任何債務(D)須償還債務 25 萬元。
#1923771
213 李君以本人為被保險人在其要保書上之受益人欄僅寫配偶及子女,當時育有一子一女,投保後離婚又 再婚並生育一子一女,李君死亡時,則有幾人可享有保險金受領權?(A)2 人(B)3 人(C)4 人(D)5 人
#1923772
215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凡居住我國境內之我國國民遺有財產者,應(A)就其在我國境內、外全部財 產(B)我國境內部分財產須要,國外部分財產不須要(C)僅就其在我國境內之財產(D)以上皆非 課遺產 稅
#1923774
216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A)其母 (B)親屬會議 (C)遺產管理 (D)其父 為代理人。
#1923775
217 若張三(被繼承人)共育有 4 子,且有 8 孫,若兒子皆拋棄繼承權時,如張三遺留保險金 1200 萬,則其 孫應每人可繼承(A)200 萬(B)100 萬(C)150 萬(D)300 萬 元。
#1923776
218 被保險人的遺族可於繼承開始起(A)二(B)四(C)一(D)三 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向法院表示限定繼承。
#1923777
219 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 (A)二個 月內 (B)十日內 (C)三十日內 (D)二十日內 ,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稅捐機關申報。
#1923778
220 一家四口均投保人壽保險,全年所繳保費:父母各三萬元,成年長子二萬五千元,未成年次子一萬二 千元;若全家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並採用列舉扣除法,則一年中可扣除的保險費為 (A)八萬四千元 (B) 九萬七千元 (C)四萬八千元 (D)六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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