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甲業主管人員)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2. ()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仍應依規定負原事業 單位之承攬管理責任
(B)應指定承攬人之一 負原事業單位之承 攬管理責任
(C)應由承攬人互推一 人負原事業單位之 承攬管理責任
(D)抽籤決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小Q 高二下 (2021/12/31)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阿獻 大一上 (2023/03/06)
第 27 條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
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應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

252. ()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 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