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依據20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教師若隱匿他人所犯校..-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Chi-Rong Chie 國三下 (2011/07/08)
性平法 第36條 學校違反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項、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七條第三項規定者,應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行為人違反第三十條第四項規定而無正當理由者,由學校報請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至其配合或提供.....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