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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違反郵政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以遞送信函為營業者,應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 
(B)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C)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
(D)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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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
一定成功 高二下 (2014/12/09)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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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已上榜,想跳槽了 大三上 (2019/02/27)

wen 你說錯了吧??

郵政法第6 條第1 項...是2萬以上10萬以下

第6條才是20萬以上100萬以下

9F
已上榜,想跳槽了 大三上 (2019/02/27)

哪位高手解答ㄧ下

10F
Sin Yu 高一下 (2019/03/11)

joyce8751  

郵政法第六條

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任何人不得以遞送下列文件為營業。但國內、外互寄之跨境文件,不在此限: 
一、明信片。 
二、郵簡。 
三、信函: 
(一)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公法人、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所交寄。 
(二)前目以外之人所交寄,且單件重量五百公克以下或單件資費不逾十三倍基礎郵資。 

運送業者,除附送與貨物有關之通知外,不得為前項文件之遞送。


橘色部份為第六條第一項
紅色部份為第六條第二項

你說的2萬到10萬是

第六條之一

函件收寄或投遞業者應於函件封面上標示其名稱、商標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符號。但無收件人名址之函件,得免予標示。


第六條第一項第六條之一   是不一樣的

每個條文的內容是以--依序細分下去的

7.違反郵政法第6 條第1 項規定,以遞送信函為營業者,應處新臺幣多少罰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