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違反郵政法第6條第1項規定,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郵簡為營業者,如何處罰?(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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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108郵局內勤正取感謝阿摩 大三下 (2019/01/23)
郵政法第40條 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停止該等行為;未停止者,得按次處罰。 違反第六條之一規定者,經主管機關令其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選項B應改為「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6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01/24)
原本題目: 9 違反郵政法第6條第1項規定,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為營業者,如何處罰?(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B)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C)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D)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修改成為 9 違反郵政法第6條第1項規定,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文件為營業者,如何處罰?(A)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金(B)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C)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D)處拘役或新臺幣九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