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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免職之懲處處分未設懲處權行使期間,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
(A)人身自由
(B)服公職之權
(C)請願訴訟權
(D)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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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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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25227951 (2014/12/19)
釋字第 583 號  解 釋 文: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旨在保障人民得依法擔任一定 職務從事公務,國家自應建立相關制度予以規範。國家對公務員違法失職 行為應予懲罰,惟為避免對涉有違失之公務員應否予以懲戒,長期處於不確定狀態,懲戒權於經過相當期間不行使者,即不應再予追究,以維護公務員權益及法秩序之安定。公務員懲戒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規定,懲戒案件自違法失職行為終了之日起,至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日止,已逾十年者,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應為免議之議決,即本此意旨而制定。公務人員經其服務機關依中華民國七十九年十.....看完整詳解
1F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17)

釋字第 491 號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權利,其範圍不惟涉及人民之工作權及平等權,國家應建立相關制度,用以規範執行公權力及履行國家職責之行為,亦應兼顧對公務人員之權益之保護。公務人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得視其性質,於合理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由其長官為之。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免職之懲處處分,為限制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實質上屬於懲戒處分,其構成要件應由法律定之,方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意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同條第二項復規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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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免職之懲處處分未設懲處權行使期間,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利之限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