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8.甲為某縣政府依法令任命之官員,主管違建查處業務,其妻乙為專職家庭主婦。某日,乙在甲不知情之情況下,收取違建戶丙所送之禮金,允諾為其違建案關說。試問:乙、丙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A)乙成立收受賄賂罪,丙成立行賄罪
(B)乙成立準收受賄賂罪,丙不成立犯罪
(C)乙成立準收受賄賂罪,丙成立行賄罪
(D)乙、丙均不成立犯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角胡麻 大二上 (2017/04/07)
先探討甲:刑法第122條第一項:「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其構成必須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行為主觀上明知並故意,但題目是甲不知情的狀況下,故甲不構成犯罪。再探討乙:刑法第31條第一項:「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甲都不構成犯罪了,何來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之有,故乙不成立犯罪。最後是丙:刑法第122條第二項:「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看完整詳解
2F
Summerbaby Ha 大一上 (2019/03/29)

甲不構成犯罪

故乙無罪



218.甲為某縣政府依法令任命之官員,主管違建查處業務,其妻乙為專職家庭主婦。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