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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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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甲為某縣政府依法令任命之官員,主管違建查處業務,其妻乙為專職家庭主婦。某日,乙在甲不知情之情況下,收取違建戶丙所送之禮金,允諾為其違建案關說。試問:乙、丙之行為,應如何論處?
(A)乙成立收受賄賂罪,丙成立行賄罪
(B)乙成立準收受賄賂罪,丙不成立犯罪
(C)乙成立準收受賄賂罪,丙成立行賄罪
(D)乙、丙均不成立犯罪
公職◆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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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題庫1-1000-3#6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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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胡麻
大二上 (2017/04/07)
先探討甲:刑法第122條第一項:「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其構成必須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行為主觀上明知並故意,但題目是甲不知情的狀況下,故甲不構成犯罪。再探討乙:刑法第31條第一項:「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 甲都不構成犯罪了,何來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之有,故乙不成立犯罪。最後是丙:刑法第122條第二項:「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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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Summerbaby Ha
大一上 (2019/03/29)
甲不構成犯罪
故乙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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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甲為某縣政府依法令任命之官員,主管違建查處業務,其妻乙為專職家庭主婦。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