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甲.學生目前表現 乙.教學目標 丙.教學進度 丁.參與普通教育的程度 戊...-阿摩線上測驗
1F Li-ya Wang 大一上 (2011/08/09)
特教法施行細則第18條:IEP的內容應包括 二、學生家庭狀況。 三、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四、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五、學生因行為問題影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及處理方式。 六、學年教育目標及學期教育目標。(乙) 七、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戊) 八、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 (班) 之時間及項目。(丁) 九、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十、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職) 三年級學生之轉銜服務內容。(己) |
2F Sammi Young 高一上 (2013/05/05)
101.11.26 特殊教育施行細則 第九條 1 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2 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3 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4 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5 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