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106.03.07)第10條第1項規定,下列申報義務人辦理新臺幣結匯申報,得利用網際網路,經由本行核准辦理網路外匯業務之銀行業,以電子文件向本行申報:
(一)公司、行號或團體。
(二)個人。
二、又同法第3條第7款規定,所稱個人係指:
(一)年滿二十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
(二)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自然人。
2-189下列何者申報義務人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得利用網際網路,經中央銀行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