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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向乙承租一間房子,甲之同居兒子丙持刀割破乙置於該屋內之沙發,且該屋之門窗被鄰居丁無故打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沙發係丙所割破,乙對甲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且乙只得向丙個人請求損害賠償
(B)門窗雖係被鄰居丁打破,但因該屋為甲使用中,故乙得請求甲與丁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C)沙發雖係丙所割破,乙仍得對甲請求損害賠償
(D)乙得以沙發被割破為由,而行使契約撤銷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準列車長 高一上 (2014/05/20)
(B)的話,照題目敘述,鄰居丁無故打破該屋之門窗,怎麼看都不像是民法第185條規定的,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既沒共同、也沒造意或教唆。乙應該是可以直接找鄰居丁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yoyo 高二下 (2017/04/28)

第 433 條

因承租人之同居人或因承租人允許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之第三人應負責

之事由,致租賃物毀損、滅失者,承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8F
ganges 國三上 (2021/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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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向乙承租一間房子,甲之同居兒子丙持刀割破乙置於該屋內之沙發,且該屋之門窗被鄰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