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項規定 到底是什麼意思 到底要不知道嗎
不知有廣告而完成之人 準用
搞不懂
回樓上:就是你不知道有此懸賞廣告,而你完成了可獲得給付報酬的行為食,準用前三項規定。
希望能幫助到你~~
(A)若有甲乙兩人共同完成廣告所指定之行為時,由最先通知的乙取得全部報酬請求權 →甲乙雙方共同取得(B)懸賞廣告必須對特定人為之 →不特定,主要以"能完成懸賞廣告內容之事項為主"(C)懸賞廣告定有期限時,廣告人仍得隨時撤回懸賞廣告 →根據民法第165條第2項規定,廣告訂有完成期限者,推定廣告人拋棄撤回全
關於懸賞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有甲乙兩人共同完成廣告所指定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