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將其對乙之債權讓與給丙,但未通知乙。甲、丙間之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甲得撤銷之
(C)乙得撤銷之
(D)有效,但不得對抗乙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Zone-Ru Jhuan 高三下 (2012/04/26)
第 297條債權之讓與,非經讓與人或受讓人通知債務人,對於債務人不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看完整詳解
4F
fishofsky0107 (2016/09/01)
如題,請問,如果甲、丙皆未通知乙。
且乙也不知道債權已經讓與給丙,那丙可以委託甲代為向乙收受債權得利後再轉交於丙嗎?


5F
骨頭(一般警特行政上榜) 大四下 (2019/12/09)

甲(讓與人)丙(受讓人)他們之間講好就可以了,不必讓乙(債務人)同意,但是要對債務人生效的話還是必須通知乙,不然乙怎麼知道還錢的對象換人了。


但是如果是乙(債務人)要把自己的債務改成讓丁幫忙還,這時候債權人就必須同意(可以想成債權人比較大,是你欠我錢,我就是要你自己還)。

6F
Ya-ping Siao 大四上 (2020/06/01)




11 關於免責之債務承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契約承擔債務人之債務者,應得債務人之承認,才生效力
(B)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債務人之債務者,非經債權人之承認,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
(C) 承擔人因承擔債務之法律關係所得對抗債務人之事由,亦得以之對抗債權人
(D) 從屬於債權之權利,因債務承擔而消滅 .

甲將其對乙之債權讓與給丙,但未通知乙。甲、丙間之債權讓與之效力如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