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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為要物行為?
(A)買賣契約
(B)借貸契約
(C)保證契約
(D)贈與契約


答案:B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張莉莉 高三下 (2011/11/10)
要物行為, 指涉法律行為需要有物之交付方成立之.使用借貸契約(民464), 以及其他.....看完整詳解
2F
Wendy 高一下 (2015/02/27)

請問A,D選項有反例嗎?(不是都說買賣東西、贈送物品之類的??) 謝謝。

3F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 高一上 (2016/06/14)
民法406條:稱贈與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此為雙務契約
(B)以民464為例: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他方。
此為單務契約

贈與契約只要雙方意思合致即成立,後續只剩物權問題
4F
麵包~108年財稅高普雙上 大一上 (2018/09/26)

所謂要物契約 
指契約的成立與標的物的交付結合 
也就是說 標的物的交付後 契約才成立 

買賣 
在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合意時 
即告成立 
標的物的交付 
是賣方因契約成立所負的義務 
並非契約成立要件 

租賃 贈與亦同

來源:知識+


下列何者為要物行為? (A)買賣契約 (B)借貸契約 (C)保證契約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