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結婚,生有 A 男,並合法收養 B 女,甲的父母與甲乙同住,甲車禍意外死亡..-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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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笑逐 高二下 (2023/07/23)
依據民法第1138條,除了配偶外,遺產繼承人的順序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根據此條法律,我們可以分析以下選項: (A) 乙(配偶)、A男(直系血親卑親屬)與甲的父母(父母)(X) 根據民法第1138條,繼承順序中,直系血親卑親屬優於父母,因此,如果A男在,則甲的父母不應成為繼承人。 (B) 乙(配偶)、A男(直系血親卑親屬)與B女(收養女)(O) 此選項符合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收養子女與親生子女具有相同的繼承權,因此,B女也與A男一同成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具有繼承權。 (C) 甲的父母(父母)(X) 此選項不符合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只有在沒有配偶和直系血親卑親屬的情況下,父母才能成為繼承人。在...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