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 、議價、決標、驗收,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及有關單位會同兼辦。
23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由其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