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凡天地間的萬事萬物,一定有其根本和枝末的區別,做任何事情,都要列出最終目的以及開始的起步功夫,一旦明白這些先後的次序,就離道不遠了。
物:包括有形與無形的物質。本:指了悟本性、立己、達己的功夫。末:指親民渡眾,了道成道。事:泛指宇宙間一切萬事以及修己渡眾之事。知:明白這些道理。先:指明明德。後:指親民渡眾。近:接近。道:真諦,大學之道也。
24.人類做任何事物,皆有其原理原則,是以中華民族《大學》乙書乃有所謂:「物有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