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依據蓋聶(R.Gagne) 的學習條件論,如要教導學生獲致某種態度,教學者..-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Jing Chen 國三上 (2011/07/13)
1F馬自達 小六上 (07/17 20:32):讚0人1. 蓋聶的教學目標(P.453):(詳) Ø 發展心智技能(intellectual skills),是學校教學的基本目標,指學生學到在生活中如何運用符號去獲取知識的能力。以下是四個層次: ü 辨別(discrimination):心智技能學習的基礎,辨別不同的刺激而給予不同的反應。 ü 概念(concept):對具有同屬性事物的概括性認識。定義概念較具體概念難學習。(定義概念如:快樂;具體概念如:三角形) ü 原則(rule):將數個概念合在一起作為一個完整意義的表達。 ü 問題索解(problem solving):運用學得的原則來解決問題的心理歷程。 Ø 學習認知...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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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Sun Ei Lin 考 國三下 (2016/03/25)
蓋聶 五個教學目標 1.認知 2.語言 3.態度 4.心智技能 5.動作 養成良好態度:培養學生良好態度可採取兩種方法:養成良好態度 ü 直接法:採斯肯納的後效強化,每當學生表現正確態度時,即給予適當的鼓勵。 ü 間接法:採班杜拉的觀察學習原理,提供楷模讓學生模仿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