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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2 ( ) 某甲確有扶養下列子女及兄弟姐妹之事實,下列何者不可由甲申報綜合所得 稅免稅額?
(A)25歲未在校就學有謀生能力但失業的子女
(B)31歲就讀大學 博士班的姐姐
(C)23歲未在校就學但身體殘障的弟弟
(D)2歲的兒子。[所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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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Ting-Yu Chen 高二上 (2013/02/04)
有謀生能力且未在學校就學者不得申報免稅額。

22 ( ) 某甲確有扶養下列子女及兄弟姐妹之事實,下列何者不可由甲申報綜合所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