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二十條第一項:
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22 下列何者不符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資格? (A)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