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第28條(以自治條例訂定之事項)
規定:是行政機關為實施法律而制定的規則,具有較低的法律效力,屬於政府行政的範疇。規定通常是針對某一特定問題進行規定,如政府機關的內部作業規定、產業管理規則等。
此應為 條例 而非 規定。
22 下列有關地方制度中之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對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