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有關委託審計之敘述,何者錯誤?
(A)受委託審計機關所做決定,應負其責任,遇有再審查時,則應由原委託審計機關辦理
(B)為辦理之便利,審計機關對於審計事務得委託其他審計機關辦理,其決定應通知原委託機關
(C)審計事務涉及特殊技術及監視、鑑定等事項,審計機關得諮詢其他專門技術人員或委託辦理,其結果仍由原委 託審計機關決定
(D)審計機關採行審計委託時,應將委託事務範圍及其他必要事項,以書面通知受委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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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8), B(34), C(16), D(41), E(0) #1625049

詳解 (共 2 筆)

#2472389

審計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受委託審計機關所作決定,應負其責任,遇有再審查時,並應由該受委託審計機關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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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法 (B):第 8 條審計機關對於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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