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
第26條 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 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
現第39條
法條已改為教師法第39條教師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第 39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地方教師會應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類題7.依教師法規定,本法第26條第4項前段所稱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之計算,係指:(A) 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B) 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C) 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
法條已改為教師法第39條教師法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第 39 條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學校班級數少於二十班時,得跨區 (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地方教師會應有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加入,始得設立。全國教師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類題7.依教師法規定,本法第26條第4項前段所稱行政區內半數以上學校教師會之計算,係指:(A) 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B) 行政區內12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C) 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含幼兒園)之半數(D) 行政區內20班以上之各級學校(不含幼兒園)之半數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5年 - 105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38011答案:C難度:適中16.依教師法第 26 條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幾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A) 10 班(B) 15 班(C) 20 班(D) 30 班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59453答案:C難度:簡單5.有關教師組織的組成和運作,下列何者錯誤?(A) 地方教師會應冠以各該區域之名稱(B) 已參加本校之學校教師會之教師得跨校或跨區參加學校教師會(C) 學校班級少於 20 班時,得跨區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D) 教師組織分為學校、地方及全國教師會三級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8年 - 108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73982答案:B難度:簡單10.依據教師法,下列有關教師組織之敘述,何者錯誤?(A) 各級教師組織基本任務之一為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B) 教師組織分為三級:在學校為學校教師會;在直轄市及縣(市)為地方教師會;在中央為全國教師會(C) 學校班級數少於 15 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成立學校教師會(D) 全國教師會應有半數以上之地方教師會加入,始得成立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9年 - 109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81866答案:C難度:適中
22 依據教師法第 26 條之規定,學校班級數少於多少班時,得跨區(鄉、鎮)合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