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據預算法規定,分配預算經核定後是否可以修改?
(A)分配預算有其嚴肅性,不得修改
(B)若有必要得修改,但以 1 次為限,由行政院核定
(C)若有必要得修改,但以 2 次為限,第 1 次由中央主計機關核定,第 2 次由行政院核定
(D)若有必要得修改,無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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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73), C(26), D(626), E(0) #529113

詳解 (共 1 筆)

#1247424
第 55 條
各機關應按其法定預算,並依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編造歲入、歲出分配預
算。
前項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均於預算實施前為之。
第 56 條
各機關分配預算,應遞轉中央主計機關核定之。
第 57 條
前條核定之分配預算,應即由中央主計機關通知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及審計
機關,並將核定情形,通知其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
第 58 條
各機關於分配預算執行期間,如因變更原定實施計畫,或調整實施進度及
分配數,而有修改分配預算之必要者,其程序準用前三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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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7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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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 58 條(修改分配預算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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