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0 條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
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
初領、補領:本人親自為之
換領: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22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下列何者為之? (A)本人(B)戶長(C)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