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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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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9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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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9692 |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會計: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19692
年份:
103年
科目:
公職◆會計審計法規(含會計法規概要)
22 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下列何者非屬審計法第 65 條規定應注意之事項?
(A)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之盤查
(B)資金之來源及運用
(C)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D)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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