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要保人於民國 109 年 6 月 1 日投保含傷害身故多倍給付之人壽保險商品,若次標準體之被保險人
在年滿 15 足歲前死亡時,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
(A)按保險契約約定之身故保險金額給付
(B)以保險費率表所載金額為基礎,加計利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C)以加齡後之保險費金額為基礎,加計利息退還要保人所繳保險費
(D)以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17 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給付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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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題目為年滿15歲「前」,亦指未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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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是未滿15歲前死亡,所以需符合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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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題目重點 保險商品:含傷害身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