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依現行公文程式條例規定,民眾與機關間之申請或答復時,使用之公文書正確選項是:
(A)令
(B)呈
(C)咨
(D)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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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 B(825), C(830), D(7620), E(0) #703328
統計: A(87), B(825), C(830), D(7620), E(0) #703328
詳解 (共 8 筆)
#1380885
最佳解詳解有誤:我查過了,雖然簡述方式很好記,但是"呈" 部分解釋錯誤!
公文程式之類別如下:
一、令:公布法律、任免、獎懲官員,總統、軍事機關、部隊發布命令
時用之。
二、呈: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三、咨: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用之。
四、函:各機關間公文往復,或人民與機關間之申請與答復時用之。
五、公告:各機關對公眾有所宣布時用之。
六、其他公文。
前項各款之公文,必要時得以電報、電報交換、電傳文件、傳真或其他
電子文件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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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029
直屬下對上用陳,只有給總統用呈。
《公文程式條例》
民國41年修正:下級機關對於上級機關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民國62年修正: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國家文官培訓所《公文製作及習作》
一、呈的意義:
呈之本意是呈現、顯露、奉上,亦即表白陳述之意,公文之「呈」係表示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或屬員對長官「奉而上獻」之文書。
現行公文程式條例規定「呈」,僅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因為 總統是國家元首,故須對他表示尊敬。
呈之本意是呈現、顯露、奉上,亦即表白陳述之意,公文之「呈」係表示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或屬員對長官「奉而上獻」之文書。
現行公文程式條例規定「呈」,僅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因為 總統是國家元首,故須對他表示尊敬。
二、呈之適用範圍:
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對 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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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455159
請問郵政內勤 專業職(二)國文的範圍有公文嗎?為何看近年歷屆試題很少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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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464
咨:一種平行機關往來的公文。今僅總統與立法﹑監察兩院公文往復時使用,其他平行機關則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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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625
你講的只是令呈函的用途而已,我講的是令呈函發出去的適用對象,況且令不只是只有發布行政規章,或人事才能用,一般只要是直屬上級對下級的公文,都是發令。呈也不只是對總統而已,只要是直屬下級對上級,就是呈。當然函的對象就是對沒有隸屬關係的機關或人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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