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許多學校的校規都會有類似這樣的規定:「妨害校譽者,記大過一支。」但有些學者批評這種校規具有濃厚的「人治」色彩,有礙於學生對法治思想的認識。請問:若以行政法來說,這樣的規定內容違反了下列何種法律原則?
(A)適當性原則
(B)明確性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裁量合法適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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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3), B(1283), C(21), D(394), E(0) #527816
統計: A(563), B(1283), C(21), D(394), E(0) #527816
詳解 (共 5 筆)
#1001744
明確性原則:行政命令內容必須明確,讓人民可預見,且容易了解明白清楚,不可有模糊模稜兩可的規定。例如:政府規定傷風敗俗之物,政府可沒收之,但對於何謂「傷風敗俗之物」,卻缺乏清楚的定義,違反明確性原則。我認為這題的意思是何謂「妨害校譽」沒有清楚定義,所以違反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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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992
.法律明確性原則:
→法律規範之構成要件及適用範圍應具體明確,使受規範者得以預見其行為是否恰當。
→其意義應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行政程序法第五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所謂「明確性」,包含「明白」與「正確」二個意義。意指行政行為之內容不僅須為一般人所能了解,同時所使用的詞語恰能表現行政行為的意旨,換言之,內容明確並不限於行政行為(行政命令、行政處分等),其尚包含法律及法規命令之規定,內容必須明確。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明確的標準:(判斷法律本身是否符合明確性要求之標準)
→(1)可理解性 (2)可預見性(3)司法可審查性。
.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其目的:
╔落實資訊公開之要求。
╠使受規範者可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 。
╚使執法之準據明確。
→法律規範之構成要件及適用範圍應具體明確,使受規範者得以預見其行為是否恰當。
→其意義應非一般人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
.行政程序法第五條規定:「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所謂「明確性」,包含「明白」與「正確」二個意義。意指行政行為之內容不僅須為一般人所能了解,同時所使用的詞語恰能表現行政行為的意旨,換言之,內容明確並不限於行政行為(行政命令、行政處分等),其尚包含法律及法規命令之規定,內容必須明確。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判斷行政行為是否明確的標準:(判斷法律本身是否符合明確性要求之標準)
→(1)可理解性 (2)可預見性(3)司法可審查性。
.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其目的:
╔落實資訊公開之要求。
╠使受規範者可預見其行為之法律效果 。
╚使執法之準據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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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8766
回樓上,題目說妨礙校譽者,記大過一支,請問怎麼做才是妨礙校譽?因為沒有說清楚,所以是違反明確性原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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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537
所以跟學者講的...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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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760
明確原則的標準是甚麼?也不明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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