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警察於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當研判駕駛人有酒後駕車之嫌時,於對駕駛人實施呼氣酒精濃度檢測之前,依警政署之規定,下列何者是「應告知」之事項,以避免檢測到高於事實之酒測值而 冤枉駕駛人?
(A)請受測者確認已飲酒結束十五分鐘以上
(B)過程中有錄影或錄音
(C)已 更換成新吹嘴
(D)若吹氣不足,必須重新測試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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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4), B(7), C(20), D(13), E(0) #3174233

詳解 (共 1 筆)

#6284425
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 三、執行階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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