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乙級:19500 就業服務#127179
年份:114年
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22.雇主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應於所聘僱之外籍看護工入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第30個月之日前後最長幾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A)60日(B)45日(C)15日(D)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