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5年 - 105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_專利法規#123617
年份:105年
科目:TIPA專利認證◆專利法規
22. 下列何者屬得予發明專利之項目?(A) 發明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B) 植物基因、細胞、組織培養物、生產植物之非生物學方法;(C) 人類或動物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D) 基因改造之動物及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