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據題文推論甲失去競逐機會的職位,其產生方式或職權最可能為下列何者?
(A)能否當選視國會政治生態而定
(B)當選之後依法僅能再連任一次
(C)公布法律須有其他閣員的副署
(D)有權得以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
(A)能否當選視國會政治生態而定
(B)當選之後依法僅能再連任一次
(C)公布法律須有其他閣員的副署
(D)有權得以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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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7), B(18), C(18), D(17), E(0) #3495502
統計: A(47), B(18), C(18), D(17), E(0) #3495502
詳解 (共 6 筆)
#6585648
題文整理:
甲為「民主國家的知名政治人物」
參與「一項選舉」尋求「第五次連任」
最終「落選」且「失去競逐最高行政首長的機會」
此處的「最高行政首長」若非直接由全民選舉產生(如總統制),則多半指由國會選出的「首相」或「行政院長」,尤其當選舉影響其「是否能競逐該職位」
=>顯示此職位的取得取決於國會多數的政治支持與選舉結果,正是選項 (A) 所描述的情形。
其他選項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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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
評析理由 |
是否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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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當選後僅能再連任一次 |
題文提及「第五次連任」,已違背此連任次數限制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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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布法律須有其他閣員副署 |
涉及的是「內閣制中名義元首(如君主或總統)」的權限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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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有權否決國會法案 |
屬於「總統制下總統」的否決權,不符本題設定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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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