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印度聖雄甘地早年留學倫敦大學,取得英國律師資格,於派遣至南非工作時,受當地英國政府歧視印
度移民的刺激,開始對抗英國統治之作為,其中以「非暴力不合作運動」聞名於世。請問甘地「不合
作運動」啟蒙自那位學者之理論?
(A)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B)洛克的政府論
(C)梭羅的公民不服從
(D)韋伯夫婦的費邊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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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1), B(48), C(811), D(36), E(0) #817119
統計: A(111), B(48), C(811), D(36), E(0) #817119
詳解 (共 3 筆)
#4798605
社會契約論 盧梭
個人融入政治社會是通過一個相互同意的過程,當中,個人同意遵守共同的規則,並接受相應的義務
➞人民跟政府簽約,交出自己的權力,換取政府的服務
政府論 洛克
反對君權神授,唯一的合法政府是那些得到民眾同意的政府。
洛克的政府論、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共同點
任何未經民眾同意而統治民眾的政府,其實都可以被民眾推翻。
費邊社會主義 韋伯夫婦
效法 費邊(古羅馬名將)漸進求勝的策略
1.認為由資本主義到社會主義的實現,是一個漸進而必然的轉變過程
➞資本主義必然會慢慢變成社會主義
2.排斥列寧階級鬥爭及激烈革命的觀點,主張研究社會實況,以民主漸進溫和的手段,透過選舉投票來解決問題
➞ 溫和的社會主義
3.企圖以國家作為推動改革的工具,主張廢止土地私有制、工業國有化,以及實現各種社會福利。
➞ 英國的工黨就是主張費邊社會主義的政黨
公民不服從 梭羅
1.當法律、行政指令不合理時,就要主動拒絕遵守
2.不訴諸於暴力
➞非暴力抗議
3.當良心與政府法律衝突時,寧可拋棄法律,遵守良心的指示
➞「良心的位階」高於「法律的位階」
實際操作
1.透過法定程序去進行上訴,通過法院、議會或政府部門去爭取權利和修改錯誤(合法)
➞ 透過法院上訴
2.行使法律上的公民權利,進行示威或遊行等等來表達自己的意見(合法)
➞上街遊行
3.違抗此不合理法律,並付出懲罰代價(如:坐牢),以喚起其他公民和輿論的關注和壓力(不合法)
➞ 為此付出代價也在所不惜
代表
馬丁路德金恩、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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