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警察法規(含行政程序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為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使用警棍制止之情形?
(A)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B)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時
(C)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需疏導群眾或戒備意外時
(D)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
(E)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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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氏 高三下 (2020/04/05)
警械使.....看完整詳解
4F
yue (不販資料有販售請 大三上 (2020/09/17)

(c)使用警棍指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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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5)

(B)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時



沒有得使用警械的依據



依據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得」「查證身分」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45&flno=6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 6 條

(得查證身分、盤查之情形)


I.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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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Kuroki 高三下 (2022/08/14)

(C)警棍指揮
(A)(C)(D)
警械3: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
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二、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三、發生第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
警械4: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一、為避免非常變故,維持社會治安時。
二、騷動行為足以擾亂社會治安時。
三、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或他人助其拒捕、脫逃時。
四、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航空器或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五、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為有受危害之虞時。
六、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七、有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形,非使用警刀、槍械不足以制止時。
 

25.依《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為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得使用警棍制止之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