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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地上權之成立及生效,應具備下列何種要件?
(A)僅以有成立地上權之意思表示,並應為有效之登記
(B)須有地上權存續期間之約定及登記
(C)須有地租給付之約定
(D)尚須有土地之交付及地租給付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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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2F
小李子 高一上 (2014/02/18)
第832條(普通地上權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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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1/09/05)
民法八百三十二條規定,稱地上權者,謂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 故設定地上權之土地,以適於建築房屋或設置其他工作物或種植竹林者為限。 其因時效取得地上權而請求登記者亦同。
釋字第408 號解釋
4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地上權之成立及生效,應具備下列何種要件? (A)僅以有成立地上權之意思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