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充一詞源於民法,民法上清償的抵充,是指對於一個人負擔數宗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如果這時清償人所提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的債權額時,用來決定抵充何項債務之原則。例如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有10萬元及5萬元兩筆債務,債務人提出2萬元時,應先清償何筆債務?決定如何清償債務的原則即為清償之抵充。https://www.legis-pedia.com/dictionary/88
甲積欠乙借款一百萬元,乙積欠甲貨款一百萬元,均已屆清償期。若甲向乙表示互不相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