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公職◆民法概要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關於民法第 227 條之 2「情事變更原則」之說明,下列何者為錯誤?
(A)該原則適用於契約成立後,因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而有情事變更者
(B)當事人於締約當時即已預料締約後情事變更之可能性者,無其適用
(C)是否適用本原則而增減給付,當事人得向法院聲請判斷
(D)本原則僅適用於因契約所發生之債,其他情形則無適用
公職◆民法概要
-
99 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商業行政:民法概要(純選擇)#5379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779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Zone-Ru Jhuan
高三下 (2012/05/12)
第 227-2 條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
登入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關於民法第 227 條之 2「情事變更原則」之說明,下列何者為錯誤? (A)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