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第10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聘請學者專家、教師等,研發各類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
前項研發,各級主管機關得視需要訂定獎補助規定,鼓勵研究機構、民間團體、學校或教師為之。
6. 根據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實施辦法,研發各類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及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