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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有 A 屋一棟,於 95 年 3 月 20 日與乙締結 A 屋出售之買賣契約,約定於同年 4 月 10 日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若甲 的鄰居丙於同年 4 月 1 日不慎引起火災,燒毀 A 屋,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可對丙主張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
(B)甲與乙之間的買賣是以不能之給付做為契約標的,因此契約無效
(C)乙可對甲主張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D)若乙對甲行使代償請求權,乙對於甲仍然有給付價金之義務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nnie Chen 高一下 (2014/04/21)
to 樓上- (C)依民法第226條第一項之規定,因給付不能而對債務人請求賠償者,以「因可歸責於債務人所致之給付不能」為限,因此本案中A屋之火災乃由第三人丙之過失所致,而不能歸責於甲,故甲依第225條第一項之規定免給付該.....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106高考必上,別再不強迫 幼兒園下 (2013/11/22)
2F的C是否引錯條文?
D還是不懂呀!!!!  :(
6F
airforce1 大一下 (2017/10/05)
債權人免為對待給付 為什麼還要付

甲有 A 屋一棟,於 95 年 3 月 20 日與乙締結 A 屋出售之買賣契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