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白話一點.....
目的性限縮係指對於法律可能適用的事項,依目的性考慮,排除不加適用。
舉3F的例子,甲(父)欲贈一間房屋給他六歲的兒子-乙。
依民法76條,無行為能力人(乙)由法定代理人(甲)代受意思表示。
這樣會變成甲贈與房子給甲(代受意思表示)。
而民法106條規定的法定代理人(甲)與行為人(甲)不得為同一人。
如果我們依民法106條來看,此種法律行為是無效的,但乙並未受到利益上的傷害,乙是獲得利益的(目的),所以這裡就要用目的性限縮來做法律解釋。
56.法學方法論上,對於法律漏洞的填補,有所謂目的性限縮,對於目的性限縮,下列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