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分財產權(債編+物權編)和身分權(親屬編+繼承編)
而民法是規定私人間的法律關係
故屬 私權力
人格權
係指存在權利主體之上,以人格上之利益為標的,為人格發展所必須而能排除他人干涉之權利,為一支配權、決對權,可分為生命、身體、健康、自由、名譽、信用、隱私、貞操及姓名等權利,另有肖像、居住安寧及生育自主權等人格法益。
身分權
係存在於兩個主體之間,基於相互之身分關係而發生之權利,如夫妻之同居請求權、親權及監護權等。
7. 身分權屬於下列何者:(A)公權力 (B)私權力 (C)公義務 (D)既是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