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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夫開車載送乙妻,與丙開車相撞,乙受重傷,向丙請求損害賠償。經查,甲具有 20%的過失,丙具有 80%的過失。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請求丙賠償 100%的損害賠償
(B)乙得請求丙賠償 80%的損害賠償
(C)乙得請求甲賠償 100%的損害賠償
(D)甲與丙負擔可分之債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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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Fifi Wilson 國一下 (2013/01/10)
217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準用之
2F
李菲菲 高三下 (2019/08/19)

第 217 條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3F
ROYAL 高二下 (2019/10/16)

可分之債

係指民法第271條規定「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之情形

甲夫開車載送乙妻,與丙開車相撞,乙受重傷,向丙請求損害賠償。經查,甲具有 20%..-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