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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關於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僱用人的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所謂受僱人,不限於僱傭契約所稱之受僱人
(B)所謂執行職務,包括職務上予以機會之行為
(C)僱用人與受僱人間之契約是否有效成立,在所不問
(D)所謂執行職務,不包括受僱人為自己利益所為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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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hing 高三下 (2012/10/03)
(最高法院四十二年台上字第一二二四號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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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106高普財稅正額雙榜 高三下 (2017/03/29)

最高法院90年台上字第1991號判決

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項所稱之「執行職務」,初不問僱用人與受僱人n之意思如何,一以行為之外觀斷之,即是否執行職務,悉依客觀事實決定n。苟受僱人之「行為外觀」具有執行職務之形式,在客觀上足以認定其為n執行職務者,就令其為濫用職務行為,怠於執行職務行為或利用職務上之n機會及與執行職務之時間或處所有密切關係之行為,自應涵攝在內。

執行職務之認定

實務及通說皆採取此一見解,

舉例來說包含送貨司機,於途中跑去摸魚也算在執行職務內


關於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時,僱用人的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