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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的權利,稱之為:
(A)地上權
(B)農育權
(C)抵押權
(D)不動產役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1/09/02)

不動產役權,謂以他人不動產供自己不動產通行、汲水、採光、眺望、電信或其他以特定便宜之用為目的之。 其為用益物之一種。 民法本規定有「地役權」,惟因需及供客體已從土地擴張至其他不動產,故更名為不動產役權

2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7)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的權利,稱之為: (A)地上權 (B..-阿摩線上測驗